一、参与学院(排名不分先后)
中国美术学院雕塑系、上海大学美术学院雕塑系、清华大学美术学院雕塑系、鲁迅美术学院雕塑系、四川美术学院雕塑系、酉安美术学院雕塑系、广州美术学院雕塑系、湖北美术学院雕塑系、天津美术学院雕塑系、中央美术学院雕塑系
二、奖励对象
本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全国十大美术院校雕塑专业院系的应届毕业生及硕士研究生。
三、申请人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中华文化,热爱雕塑艺术;
2、学习态度勤奋刻苦,雕塑专业成绩突出,各门功课成绩优秀;
3、具有独立思考的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四、推荐程序
(一)推荐方式:
每所美术院校限推荐5件作品。推荐人需是被推荐人所在院校、所学专业的教授。
(二)展览评审颁奖时间:每年7月至8月为推荐、申请时间;9月至11月为评审、颁奖、展览时间
(三)提交文件:被推荐作者须向奖学金委员会提交以下文件
A 《曾竹韶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一。申请表请向申报办公室索取或从网站下载);
B 个人照片两张;
C 申请人就读院校教务处签字盖章的证明;
D 教授推荐信;
E 雕塑作品照片2-3张(七寸以上)或光盘(达到印刷精度)。
五、日程安排
4月份 启动工作,发出通知,组织推荐;
6月份 各院校完成年度毕业生作品展的推荐工作;并在6月底前汇总推荐名单并发往奖学金委员会。
9月21日之前 作品运抵北京中央美术学院雕塑系
9月24日至25日 作品布展
9月26日 组织专家评委,评选作品奖项
9月27日 开幕式及颁奖
9月27日至10月8日 "2009年度‘曾竹韶雕塑艺术奖学金'提名及获奖作品展"中央美院美术馆展出;
9月27日 学术研讨会;
10月9日 撤展
10月份 完成入选展览作品拍照工作和画册编辑出版工作。
11月份 "2009年度‘曾竹韶雕塑艺术奖学金'作品展"住交会展览开幕暨画册发布;
12月份 向赞助方提交本年度项目工作总结报告;
六、奖学金名额、金额及颁奖
每年评选"曾竹韶奖"5 名,每位奖金人民币10,000元;"曾竹韶提名奖"10名、每位奖励人民币5000元;入围展作品50件,所有作品将参加"曾竹韶雕塑艺术奖学金"展览,作品并编入奖学金年度画册。
七、其它
①曾竹韶奖学金委员会将与其它艺术机构合作,旨在持续关注、扶持和推荐新中国美术事业的继往开来提供人才资源。
②作品包装及送展运输费由参展艺术家自理;退件由组委会负责。
③所有参展作者均可来京参加布展、研讨会及开幕颁奖活动,奖学金委员会提供三天住宿(9月24日-26日三天)。
八、联系方式:
中央美院网站:http://www.cafa.edu.cn/
中国雕塑学会网站:http://www.csin.org.cn/
中央美院雕塑系信箱:diaosuxi@cafa.edu.cn QQ:517215991
展品运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 中央美术学院雕塑系
收件人:周红兵 13901385282 电话:010-64771078 传真:010-64771079
附件一:“曾竹韶奖学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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