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预告
第十一届全国美术作品展

    展览名称: 第十一届全国美术作品展
    展览时间: 2009.12.25 至 2010.02.03
    主办单位: 文化部、中国文联、中国美术家协会
    展览场地: 1、2、3、4、5、6、7、8、9、13、14、15、16、17、19、20、21号展厅


    展览介绍
    我们以改革开放30年的辉煌成就迎来了新中国60周年华诞。自上届全国美展举办五年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又取得了巨大进展,综合国力进一步提高,国际影响进一步扩大,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总体布局,为当代中国文艺及美术事业大发展大繁荣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基于这样的时代背景,我们迎来了第十一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的隆重举行。响应党中央“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的伟大号召,以弘扬民族精神、彰显时代风范为主题,以熔铸中国文化气派、塑造国家艺术形象为主旨,推进艺术观念、内容、风格、流派的继承创新,推进创作体裁、题材、形式、手段的丰富发展,努力发掘新人,促进精品力作的产生,充分展示近五年来的优秀艺术成果,是时代发展的现实要求,也是本届展览的目标所在。
    第十一届全国美展被列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的重点项目。本届展览首次由文化部、中国文联、中国美协共同主办,受到了全国各地党政部门、文化厅(局)、文联的高度重视和中国美协各团体会员、各展区、各美术单位的大力支持。全国美术家热情参与,精心创作;各部门积极鼓励、组织美术家深入生活、精打细磨作品,并组派专家奔赴全国各地进行观摩、指导、座谈,同时积极采取措施,调整展区设置,完善评审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努力提高展览水平。
    第十一届全国美展分两个阶段举行。第一阶段是各专业类别的分区展览,自2009年8月至10月陆续在全国十个展区分别展出。其中,中国画展区设在上海,油画展区设在武汉,版画展区设在南京,雕塑展区设在长春,水彩、水粉展区设在盘锦,壁画展区设在北京,漆画、陶艺展区设在厦门,艺术设计展区设在深圳,港澳台展区设在汕头,动漫、年画、漫画、连环画、插图、综合材料展区设在哈尔滨。各展区共计展出作品约3700件。第二阶段是获奖作品展,展出从各展区中评选出的获奖及优秀作品,于2009年年底在北京展出。获奖作品同时被评为首届“中国美术奖·创作奖”。本届展览还将同时进行首届“中国美术奖?理论评论奖”和“中国美术奖·终身成就奖”的评选。
    随共和国同行,与新时代共鸣,具有60年历史的全国美展是我国连续举办时间最长的国家级文化活动之一,为新中国文艺事业的繁荣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积极贡献。第十一届全国美展展示的近五年来中国美术创作的结晶,充分体现了广大美术工作者遵循“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不懈探索追求的可贵精神和艺术创造的才智豪情,体现了文艺工作者努力建构具有中华文化风范和时代创新精神的当代中国美术的自觉追求和坚定信念。第十一届全国美展是广大美术家在新时期为中国美术史册续写的浓墨重彩的新篇章,并以此敬献给新中国60周年华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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